《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作者:admin 时间:2018-12-20 点击数:

时间:2018年12月6日 星期四

地点:信息楼207

主持人:遆佳

参会人员:全系教职工党员

缺席人员:刘亚辉(产假)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在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工作实践,我系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召开本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会议。

一、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

1.新修订的《条例》总结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实现制度与时俱进。

2.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

3.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时代性。

4.总结实践经验,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针对性。

5.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6.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

(一)总则

1.在指导思想中写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内容。

2.在总体要求上增加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规定。

3.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到《条例》中。

4.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等情况作为重点查处的案件类型。

5.充实完善了对违规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方式。

6.体现从严要求,完善了从重加重处分的情形

7.与监察法规定的职务犯罪情形相衔接完善纪法衔接条款

(二)政治纪律

1.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

2.增加对搞山头主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处分规定。

3.增加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

4.为发挥巡规利敛作用,增加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

5.为维护民族团结稳定,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的首要分子从严处理

6.鉴定理想信念,增加对信仰宗教党员的处理规定

7.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职、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诬告陷害由其他纪律调整到政治纪律。

(三)组织纪律

1.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2.对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作出细化规定。

3.对干部选任工作中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调整干部等行为作为补充规定。

(四)廉洁纪律

1.针对“四风”隐形变异,对以学习培训、考虑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表现作为处分规定。

2.强化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增加对利用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行为的处分规定。

3.增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处分条款。

(五)群众纪律

1.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重加重处分,增加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分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

2.完善对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党群、干部关系行为的处分规定。

3.增加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

(六)工作纪律

增加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

(七)生活纪律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增加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以更好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

1.如适用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

2.如同时适用新旧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

3.如需引用从重、从轻、减轻处分以及合并处理、违纪所得收缴等条款,应引用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

4.需要注意的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日期为2018年10月1日,对于跨越新修订条例施行日期的违纪行为,在具体适用条例时,应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对2018年10月1日后发生的违纪行为,一律适用新修订条例。二是对2018年10月1日前发生的违纪行为,应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一般情况下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只有新修订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才适用新修订条例处理。三是对开始于2018年10月1日以前,继续或者连续到2018年10月1日以后的行为,应当适用新修订条例。

四、2018年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详细解读

1.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修订后八大亮点值得关注

2.“开除党籍”不等于“除名”,“违犯”“违反”搭配有讲究,多处修订有新意

五、夏书记作会议总结

今天进行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权威解读。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创新是永恒的课题。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希望各位党员认真学习。

六、会议照片

(来稿:信息工程系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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